湖南农业主要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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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主要工作措施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16-05-05 22:00:21   浏览 :

(1) 坚持开发宗旨。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支持农业、保护农业, 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 其宗旨是改田、增产、增收。10年来, 开发区始终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攻方向, 以增加粮棉油肉糖等主要农产品产量,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 把开发重点放在农业资源潜力大、水土资源条件好、地方财政配套能力强、投入产出效益高的县市, 从而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基本上都选择在粮、棉、油主产区。

(2) 坚持集中连片。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 湖南省在项目安排上, 坚持集中连片的开发原则, 注重规模效益。明确要求: 山丘区的中低产田连片治理面积不低于350公顷, 平原区或耕地资源分布集中的地域, 其连片改造治理的规模应达到700公顷以上。项目区确定后, 坚持统一规划, 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资金、物资、物质、劳力集中投入, 各项治理措施配套实施, 做到了建设一片, 配套一片, 成功一片, 见效一片。实践证明, 连片开发, 集中投入, 有利于提高项目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 坚持高标准治理。在农业综合开发中, 坚持把工程质量问题提到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来认识, 从规划设计、项目审批、工程施工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在规划设计上, 除按国家颁发的标准执行外, 又提出了四条主要标准: 一是水源保证率达90%以上; 二是排涝排渍标准必须达到10年一遇;三是排灌渠系布置合理, 能灌得进, 排得出, 平湖区消灭串灌串排; 四是山丘区公路与主要村庄之间配置机耕道, 平湖区机耕道适应机构化作业要求。在项目审批上, 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 为了保证治理标准, 要求中低产田改造平均每亩渠道达7米以上, 其中硬化渠道达2米以上。对国家批复的项目建设任务, 均足额下达到项目区, 并明确要求: 项目计划一经批复确定, 只能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调整。在工程施工上, 注意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特别是混凝土空心砖、U型槽等预制构件, 并实行专业队伍施工。因此, 湖南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规划设计比较科学, 解决了制约项目区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 工程选材比较合理, 降低了工程造价, 提高了工程使用寿命; 施工质量比较好, 牢固结实, 美观大方, 基本上达到了 “十年不大修, 近期不小修” 的标准。

(4) 坚持多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实行的是“国家引导, 配套投入, 民办公助, 滚动开发” 的投入机制。10年来, 湖南省充分发挥国家、集体、群众三个方面的积极性, 坚持以国家投入为导向, 农民投入为主体, 形成了多元化的投入体系。首先是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湖南省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 但各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配套资金十分重视, 实行“两个优先”, 即优先列入预算,优先调拨资金, 确保了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第一、二期开发中, 省财政承担地方配套资金的25%, 市县财政承担75%。从第三期开发开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 (1994) 72号文件要求, 省财政承担的比例提高到70%, 市县财政承担30%。10年来湖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普遍按国家批复计划配足了, 有的地方还有超额。其次是大力发动群众投资投劳。10年来, 全省项目区群众共集资和以物折资9.1亿元, 完成国家计划任务的140%, 相当于同期中央财政投资的109.9%。同时, 项目区累计投入劳动工日3.9亿个。此外, 有的项目区还积极引进外资参与农业综合开发,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 坚持严格管理。在项目管理上, 借鉴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经验, 对每一个项目都按照申报、评估、选择、审批、实施、验收、管护的程序, 进行扎实的评估论证, 严格的审查筛选, 科学的规划设计, 严密的组织实施, 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使项目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基本上杜绝了长官意志、感情投资和人情项目。在资金管理上, 制订并全面推行了县级报账制度, 使资金核算更加统一, 管理更加规范, 财务监督更加严格。同时, 采用了 “一支笔、四专、四定、五统一” 的管理办法, 即: 一支笔审批, 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定开发任务、定投资限额、定自筹资金、定还款计划,统一制度、统 一账本、统 一凭证、统一记账方法、统一报账程序,从而使开发资金不受部门制约及“人吃马喂” 的影响, 避免了资金被挤占挪用, 把钱真正用在了项目建设上,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6) 坚持奖优罚劣。为了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全面发展, 引入竞争机制, 实行奖优罚劣, 奖勤罚懒。从1994年开始, 建立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检查评比制度, 对任务完成好, 工程标准高、质量好, 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管理规范的县市, 给予项目奖励; 反之, 则实行调减项目任务和资金规模的办法, 将资金调到完成任务快、工程质量好的县市。5年来, 共安排项目奖励资金4 000多万元, 相应安排中低产田改造任务2.7万公顷。为了解决集中投入、重点开发与各地争投资、争项目的矛盾,从1998年开始, 实行了项目县市轮空制度, 对部分开发时间长、潜力不大的县市实行项目轮空。此外, 还先后建立了有偿资金回收奖罚制度, 单项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 大大地调动了各地市县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 促进了项目区建设的平衡发展。

(7) 坚持多种开发经营机制。在农业综合开发实践中, 各地注意探索总结和推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有利于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组合的经营机制, 特别是在新开发的农业资源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实行租赁经营; 二是实行大户承包或移民开发; 三是形成紧密型或松散型的公司加农户模式; 四是推行股份合作制经营。通过引入新的开发机制, 为农业综合开发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8)坚持部门协作。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 共同参与。在开发中, 全省各级开发办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商,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 形成了强大的开发合力。财政部门不仅想方设法解决落实配套资金, 及时调拨资金,而且还派人帮助搞好资金和财务管理。农行积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尽力按计划落实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农业、林业、水利、审计、科技等部门不仅主动参与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检查审计, 还抽调人员参与项目考察、评估、实施、验收等工作。部门配合, 形成合力, 推动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