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系统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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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系统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16-08-08 09:35:08   浏览 :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人数:7 人。

二、选调岗位:7个(具体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在委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四、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2016年7月30日止;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信息公布:委人事处根据各处室提出的岗位及人选要求综合报委党组审定后,在委农业信息网站及机关电子屏进行公布。

2、组织报名: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在《湖南省农业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报名地点:委人事处318房;联系人:刘旦(84437446)。

3、资格初审:委人事处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选调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100分含写作能力与公共知识,分占60%和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综合打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调人选。

对因专业等特殊条件限制,报名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申报人选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6、考察:根据综合成绩自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人事处牵头组成考察小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资格条件不实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7、研究与公示: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由委党组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湖南农业信息网(机关电子屏)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8、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委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委机关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驻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选调期间,如查实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考试和停办调动手续,并在全委系统通报批评。

七、领导小组

组 长:陈冬贵

副组长:徐旭阳、卢翰

成 员:彭义春、周红玲、陈志新、刘旦、豆文波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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