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责必问”将成“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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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责必问”将成“新常态”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16-08-30 08:53:43   浏览 :

8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业务研讨版,着重从“‘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以及落实工作要突出什么、又要用什么机制保障落实的问题......”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来源:2016年8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2016年7月8日起正式施行《问责条例》以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权威媒体进行了一系列解读。该文也是中国纪检报业务研讨版系列解读文章的最后一篇,全文强调制度的关键在执行,从营造政治氛围、激发政治自觉两个方面强调失责必究、究之必严的要求。突出问责的内容重点、对象重点、自觉担当;完善问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它也酷似一柄新铸的“利剑”,一直藏于剑鞘之内,盖着一层神秘面纱,外人未曾窥见其锋芒。时至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各地纪委监察部网站相继刊发典型案例对《问责条例》逐条解读,始其得以“锋芒初显”。

从披露的典型案例中可以发现,被《问责条例》首问其责的,或因有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或因党的建设缺失;或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等。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乱象,进而导致工作被动,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虽是一句民间谚语,却形象生动地道出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使命和责任担当。作为新时期的人民公仆,我们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奋勇向前则无往不胜,停滞不前将不进则退。面对人民的殷切期望,我们别无选择,要勇于担当、认真负责,面对苦难和挑战不退缩,面对失败挫折不放弃,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作斗争。

“为官避事平生耻。”《问责条例》也酷似一把敲打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为民做实事、解难题才是为政之道,那些好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不实党员领导干部终将失去“市场”、失去人心。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失责必究终将成为“新常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珍惜手中权力,为地方发展服好务、尽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