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国斌:新化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思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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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国斌:新化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思考及对策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16-06-07 08:02:41   浏览 :
    摘要:随着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发展,畜禽养殖场粪污对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本文分析了新化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排放污染现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方法和粪污整治的原则,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治污对策。

关键词: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思考;对策;湖南新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改变了以前仅仅靠庄稼土地收入的想法,在农村畜禽养殖专业户发展迅速,规模也越来越大,我县传统的以散养为主的饲养方法现已逐渐被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所取代。规模养殖场每天会产业大量的粪便和垃圾等污染物,已逐渐成为了农村环境主要污染源,给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1]。通过对新化县规模养殖场调查研究,发现养殖污染现象相当严重,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迫在眉睫。

    1 畜禽规模养殖和养殖场粪污排放现状

    1.1 畜禽规模养殖现状 2015年,全县出栏生猪163.5万头,肉牛9.18万头,肉羊11.1万只,家禽631.6万羽,全县目前存栏生猪50头以上(栏舍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共有2512个,其中常年存栏300头以上的361个,存栏牛10头以上的专业户达1065个,存栏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达350个。

    1.2 畜禽模养殖场粪污排放现状 新化县畜牧业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规模养殖大幅增加,但是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据初步统计,1头肥猪每天产粪尿约7kg,30只蛋鸡抵1头猪,60只肉鸡抵1头猪,1头肉牛抵5头猪,3只羊抵1头猪粪污排放量[1]。按上述数据推算,全年出栏生猪163.5万头,而产生的排泄物达成270余万吨,再加上饲养的家禽、牛、羊,每年全县畜禽产生的粪污逾370万吨。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7.3万余头,仅此一项,每年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逾50万吨,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

    2 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的方要方法

    养殖业治污工作涉及面广大,工作量大,需要的资金多,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1],近年来,新化县通过技术推广和项目引导等方式,大力推广生物减排、生态养殖技术等多种养殖方式,根据各养殖场的规模大小和粪污利用方向,主要采取三种粪污处理技术和二种治理模式。

    2.1 粪污处理技术

    2.1.1 对规模场进行标准化改造,采用“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 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目前,广益、启航、伍亿、佳信等万头猪场均采取此项处理技术。

    2.2.2 畜禽固体粪便处理与利用技术。 按照畜禽养殖场固体粪便产生量,建设相应处理能力的干粪棚,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防雨等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以及防止雨水进入和溢出堆贮池,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我县部分规模养殖场采用了此技术,畜禽干固体粪便经生物堆肥处理后,用于生产有机肥料。

    2.2.3 畜禽养殖污水处理与利用技术。 畜禽污水经过沼气池、化粪池、净化池、氧化塘等,进行厌氧、好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气用于取暖、炊事或发电等,产生的沼液用于灌溉或农作物肥料,实现资源化利用。

    2.2 粪污治理模式

    2.2.1 达标排放模式。 主要针对粪污量大而周边耕地面积少,消纳能力有限的畜禽养殖场,畜禽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和沉淀后,再经过适当的工程好氧处理,如曝氧、生化处理或过滤净化等,处理后的污水向外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广益示范场采用此种模式,污水达标排放。

    2.2.2 综合利用模式 适用于周边有充足的农田或鱼塘的养殖场,通过资源化利用,形成一个生态农业链,即猪(牛、羊、禽)-沼-果(菜、林、茶、鱼、草)等农业生态模式。如佳信、伍亿等猪场拟采用此种模式。

    3 粪污整治原则

    3.1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畜禽养殖场、小区是污染治理责任的主体,业主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养殖场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投入资金,完善治污设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排放达标。

    3.2 因地制宜、减量减污原则 禁养区及养殖区域污染重点区域逐步退出养殖业,限养区不再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县环保、畜牧、国土、所在乡镇等部门联合审批,符合要求的方可建设。同时,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场及小区、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治理措施,因地制宜进行科学有效治理。

    4 存在问题

    4.1 养殖户认识不足 养殖户认识不到位,多数养殖户重发展轻环保,很多中小养殖场在兴建时,就没有考虑环保问题,仅考虑怎样降低生产成本[1]。

    4.2 环保监管力度不够 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工作十分重视,颁布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1]。《畜牧法》的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新化县的环保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养殖户“乱建场、乱排放、乱占地”屡禁不止。

    4.3环境治理资金有困难 新化县养殖业污染问题面广、量大,治污压力较大,需投入资金量较多,而新化县又国家级贫困县,财政资金困难,能投入治污的资金有限。

    5 粪污治理对策

    5.1加强宣传教育,提搞环保意识 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养殖污染严重性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性,有效增强养殖户防治环境污染的紧迫性。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着重对绿色养殖的优势和生态环保养殖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1],加大对破坏环境和造成污染的养殖户曝光力度。

    5.2 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设置环境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减少粪污排放 凡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先由村民委员会签具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经乡(镇)动物防疫站和国土资源所实地察看签具意见后,申请环保部门提出环评报告,报县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畜禽养殖代码后,方可筹建,在项目申报时,一律要求环境审评,凡未取得环评的养殖场不予申报。新建规模养殖场从科学选址、建栏、防疫排污等方面都要经过县畜牧水产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与规划,按照人畜分离、封闭式管理,雨污分离等技术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从源头上减少了排污压力。

    5.3 整合资金,对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综合治理 整合国家扶持发展畜牧业的各项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按照“雨污分离、干清粪、沼气池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处理措施进行改造,粪污进行堆积发酵,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种植基地(蔬菜基地、中药材基地、花卉苗圃基地等),污水进入排污管道,经过过滤、沉淀、固液分离及化学处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废水进入农田,鱼塘实现资源利用。

    5.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要建立巡查制度,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予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协同环保部门对污染严重,整改不落实,老百姓反映极大的养殖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享受所有项目资金的资格。

    参考文献: [1]唐寿桂,卢淼红.衡山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 技,2015,(22):2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