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五举措强化春季禁渔管理

新闻动态

搜索
更多
新闻
沅江:五举措强化春季禁渔管理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16-06-07 08:21:57   浏览 :

    今年,洞庭湖禁渔期提前至3月1日,沅江市渔政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春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春季禁渔工作力度,切实采取“五大举措”,禁渔工作成效显著。

    一、检查与宣传并行。

    禁渔伊始,市渔政各执法中队深入码头、港口、市场、冻库、渔村、捕捞场所进行检查,共出动宣传车、船10台(艘)次,执法人员80余人次,印发《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告》500份,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横幅标语134幅,做到边检查边宣传。特别是在检查一些县(市)交界水域和死角地段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公务船进行巡回广播,宣传了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科学知识,增强了广大渔民群众禁渔、护渔观念,营造了良好的禁渔氛围。

    二、定岗与定责并重。

    为加强春季禁渔工作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我市春禁水域划分为四个目标管理责任区:万子湖水域责任区,由渔政执法一中队、四中队负责;目平湖水域责任区,由渔政执法二中队负责;赤磊洪道水域责任区,由渔政执法五中队负责;漉湖水域责任区,由渔政执法三中队负责。渔政执法中队队员在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的形式,将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巡查台帐和考评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全天候”工作制度,责任区域实行精细化管理。

    三、处罚与教育并举。

    各执法中队在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实施耐心细致的教育和疏导工作,让违规当事人真正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达到最终愿意接受执法人员的处罚和要求整改的目的。执法人员在实施处罚与教育的过程中,首先是倡导文明执法,改变执法人员形象,拉近执法人员与违规渔民的距离。其次是加强人性关怀。针对渔政执法的对象是弱势群体的实际,在对其处罚后,及时了解违规当事人的家庭及生活状况,尽力在特困补贴和低保等方面给予帮扶,并积极引导渔民从事其它行业,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

    四、突击和长效并施。

    我市春季禁渔以中队责任水域划分出条块管理网格,将辖区内的执法管理和服务进一步精细化、常态化,在此基础上构建春禁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日常化的守点控面的同时,总站组织力量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到目前为止共组织突击检查9次,查获违法违规捕捞渔船22艘,没收布围子、迷魂阵网片4300余米,没收地龙网112条,没收电力捕鱼设备3套,共教育、处罚违法违规人员47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8人。通过突击和长效检查相结合,惩戒、教育违法违规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渔民群众的守法自觉性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自查与监督并存。

    各执法中队每月底对各自的春禁执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禁渔宣传、打击处罚、教育疏导、案卷制作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疏理,提出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与此同时,采取督查室督查、分管领导监管、中队评议的三级督查机制,对春季禁渔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形成“日巡查、周通报、月评比”制度,将考核情况与年终评先评优及奖励待遇直接挂钩,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市的春禁执法工作逐步好转,并不断向有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