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新闻动态

搜索
更多
新闻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21-01-20 11:05:39   浏览 :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二)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三)各单位二级管理员审核申报人员职称、学位以及在编在岗情况;符合要求且没有账号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由二级管理员汇总后联系院科技处开通账号,未入职人员不得申报;同时申请人应具有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要求详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各单位切实做好科研诚信管理,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申报人员恪守科学道德准则、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科研伦理规范,不得存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向不同学科申报或以不同申请人名义申报等情况。

二、2021年重大变化

(一)新成立“交叉科学部”,具体申请要求参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代码有重大调整,请严格按照《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报代码进行申报,各单位一定要做好申报宣传工作,切记不要简单选择往年申报用过的代码。

(三)扩大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范围,2021年度国家杰青和优秀青年基金资助经费均采用“包干制”。

(四)项目结题时结余经费50%以上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交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同意后提交基金委。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五)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试点范围继续扩大,2021年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各单位国家基金二级管理员以及申报人员,可以于1月下旬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网址如下:www.nsfc.gov.cn)。《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相应项目类型的通用介绍及相关学科领域为重点阅读内容。

(二)认真撰写申请书与编制预算

1.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相应项目类型的撰写提纲及要求填写申请内容。申请人应征得参与人的同意,并告知其有关限项申请规定,参与人应在收到基金委发送的邮件后确认参与。

2.预算编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文件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对照项目研究方案、项目组成员、研究成果产出等内容编制预算,填写预算说明书;有合作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外拨经费情况。

3.申请书与预算撰写完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伦理审批件和其他特别说明需要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建议申请人申报时就准备好此页。

(三)严格执行二级单位审查制度

各二级单位管理员应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特别是,对申请人及参与者信息的真实性审查;对涉及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内容应严格审核;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

四、时间节点安排

(一)3月1日前,各所填写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人员汇总表》,二级管理员审核具体申报人员信息,进行人员限项查询与调整,汇总后发至科技处。

(二)3月7日前,申请人在国家基金委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生成PDF后打印申请书1份交至本所二级管理员处;

(三)3月8日-3月9日,各所二级管理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格式审查。

(四)3月10日-3月12日,科技处对汇总交至科技处的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格式审查。

(五)3月16日前,申请人按照审查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申请书及检查相关附件。各所二级管理员报送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

(六)3月19日,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整体核对、推荐提交、办理汇总上报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由于本年度均为在线申报,合作单位章可以获得资助后再办理。除杂优中心外,各所科研人员均须以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在职职工身份申报或参与外单位项目。我院作为参与单位,项目参与者填写附件3:《2021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页后到院办盖章。

(二)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三)在《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部分,申请人需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 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

(四)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不使用163、126、sina、yahoo邮箱),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

六、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邓晶,84691321

附件下载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