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鹏:开展养殖业精准扶贫的几点思考

新闻动态

搜索
更多
新闻
黄 鹏:开展养殖业精准扶贫的几点思考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16-05-22 20:32:58   浏览 :

    养殖业作为我市农村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大农业产值占比接近50%,充分发挥好养殖业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中的作用对促进全市实现小康、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2016年,市畜牧水产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落实好各项养殖业精准扶贫措施,进一步增强政治使命感,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切实将养殖业打造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扶贫

    1. 利用山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湘黄鸡等优势产业养殖。湘黄鸡是衡阳特色地方品种,营养价值高,饲养周期为4个月,利润大约为10-15元/只,具有短平快的特点。可利用我市一个湘黄鸡原种鸡场和三个资源场的品种及养殖技术优势,结合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及周边山地资源情况,开展“一对一”上门技术指导服务,采取种苗定点供应,帮助做好防疫管理及产品联系销售,消除他们因“缺技术、缺资金、缺产品销售渠道”的顾虑,最大限度确保贫困户养鸡效益。

    2.利用丘陵草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牛羊等草食牧业养殖。我市草食牧业发展迅速,现已形成多个规模养殖点,但我市牛羊肉供给还比较紧张,大多依靠外面进口,草食动物发展空间还很大,而且牛羊养殖效益高,市场风险相对较小。可结合基础母牛扩群和南方草地推广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在种牛选择、繁育及产品销售提供跟踪服务,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牛羊养殖,为贫困户实现脱贫提供帮助。

    3.利用稻田资源,大力发展稻田综合种养。衡山县、祁东县作为全省首批五个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县,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其效益是单一水稻种植收入2.3倍,每亩年增效益在一千元以上,有的可达三、四千元,真正做到了“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稳粮增鱼、粮鱼双赢”。稻田综合种养在促进养殖户脱贫过程中蕴藏着巨大潜力。省扶贫办、省畜牧水产局去年联合下发了《大力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指导意见》(湘扶办联[2015]16号),要求将稻田综合种养作为扶贫工作重要内容。今年,全市畜牧水产系统将积极与扶贫办协调,争取资金扶持稻田综合种养试点示范,因地制宜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培训和示范,为贫困户脱贫提供新途径。

    4.利用市场和技术资源配置优势,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供给侧改革,动员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加强科学指导,帮助农场主做好全面规划,充分发挥人财物的优势,解决技术上的难题,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农场主只需按照公司的要求建好栏舍,投入人工水电,养殖过程无需本钱,公司提供畜禽种苗、饲料、药物、技术指导,并负责合格成品畜禽的回收、销售。目前全市大约有5000多个家庭农场,大部分都采取种养相结合的模式,养殖风险小,效益相对较高。

    二、搭建平台,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

    1.大力加强畜禽养殖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结合各类养殖业项目,与相关部门联动,择优选择脱贫意愿强烈的养殖户进行集中专题农技培训,每年计划开展开展2-3次集中培训,面对面现场讲解实用养殖技术,并从选址、布局、引种防疫、政策咨询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增强贫困户养殖信心,指导他们发展适度规模畜禽养殖,依靠科学养殖促进贫户增收。

   2.深入开展技术帮扶。我局成立了养殖业精准扶贫技术服务组,全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相关领导专家作为技术服务组员,由局长张永亮亲自担任总负责人,分四个小组对全市12个县市区开展养殖技术精准帮扶,协调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同时单位每年选派4名专业技术突出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对结对帮扶企业或者乡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养殖技术难题。

    三、用好政策,多措病句补齐发展短板

    1.有效整合项目资金。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确保成效”的原则,整合市县两级养殖业项目资金(主要是畜禽渔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科学规划、统筹发展,集中力量优先帮扶、重点帮扶市级贫困村发展养殖业,发挥好扶贫资金的“粘合剂”作用。 

    2.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协作,争取为贫困地区畜禽养殖产业精准扶贫提供贴息贷款,用于改造、租赁栏舍或向市场主体购买技术和相关服务。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把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畜禽和水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用于抵(质)押或授信的资产。

    3.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去年我局整合菜篮子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养殖扶贫,同时向上级争取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专项资金70万元用于贫困村发展养殖业。今年除继续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外,还将从单位节约的“三公”经费中给予联系扶贫点对口帮扶。

    四、加强动员,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帮扶作用

    1.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动员我市养殖行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到养殖业精准扶贫中来,鼓励养殖企业给贫困户送资金、送种苗、送技术、送信息、送培训等。通过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探索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服务经营模式,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进入农户家庭无法承担的关键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带领贫困农户参与发展畜牧水产养殖业。

    2.强化社会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农民按照自愿的原则,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销售流通组织,加强引导和扶持,提高中介组织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动员养殖大户进行扶贫帮扶,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采取“扶贫龙头企业+第一书记+合作社+大学生村官或村干部扶贫带头人+贫困户”的“五位一体”组织架构,真正做到把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