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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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发表时间 : 2016-05-22 20:33:12   浏览 :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局),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为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检测服务能力水平,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求,2016年,我委将继续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内容

主要开展蔬菜中农药残留定量和快速检测两项能力验证。具体项目及检测方法见附件1。

二、参加单位

(一)蔬菜农药残留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市州农产品质检机构和通过“双认证”的县级及已建成的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可自愿参加。

(二)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验证: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

(三)具备检测能力的其它机构可自愿参加。

三、组织方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采取统一盲样考核方式,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分别进行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能力验证工作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与发放、结果汇总与判定以及总结报告等工作。能力验证专家组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验证结果及总结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

四、具体安排

(一)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全部参加能力验证,及时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见附件2),5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至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报送书面材料,说明理由。

(二)参加定量检测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于6月13日在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领样,6月16日下午17时前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参加快速检测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由市州统一派人员于6月13日在省农产品质检中心领样,6月15日下午17时前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

(三)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结果汇总与判定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能力验证结果和总结报告提交专家组,由专家组负责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形成总体评价报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四)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原则上进行一次,对于定量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市级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时间安排在9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结果评定

(一)蔬菜农药残留定量检测能力验证。按真值法评定验证结果,即以每种农药的添加真值为100%,参加验证质检机构实测值按回收率计算,样品添加农药品种检出正确且所有农药回收率均在80%-120%之间,能力验证判定为优秀;样品添加农药品种检出正确,有一种以上农药回收率不在80%-120%之间但所有农药回收率均在70%-130%之间,判定为合格;样品有一种农药回收率小于70%或大于130%,农药品种多检或漏检,均判定为不合格。

(二)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按稳健Z值法进行评定,对检测抑制率的结果分别计算组间Z值和组内Z值。两个Z值的绝对值均小于2为满意,有一个在2-3之间为存在问题,有一个大于3则为不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将能力验证作为规范操作、检验能力、提升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能力验证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二)参加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要积极配合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安排,提前联系,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样品。领样时,参加定量检测能力验证的单位需自带保温桶,样品为4个100mL离心管;参加快速能力验证的单位需自带样品容器,样品为5个50mL具塞玻璃瓶。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均不提供检测用标准物质和试剂。

(三)参加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必须独立完成样品检测,不得分包,并按照附件2、3的格式填写检测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随后一并寄送检测结果原件及原始记录、图谱等。

(四)能力验证结果由省农委统一通报,并作为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依据。对于验证合格的质检机构,明年视情安排相应的监督抽查任务;对于验证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省农委以督办函的形式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对其进行授权。同时,定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为检测机构考核的依据之一,所有合格考核项目可在省农委组织的机构考核中予以免考。

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杨韶红,电话:0731-88866185,邮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刘春来,电话:0731-82569857,传真:0731-82569857,邮箱:,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邮编:410005。

附件:1.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汇总表

2.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能力验证报名表

3.农产品农药残留定量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

4.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